根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发布的《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办法(2024年)》,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奖学金项目(非学历生)申请指引。
为满足国际社会对日益增长的中文教育类人才的需求,促进世界各国中文教育的发展,助力国际中文教育人才的成长,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设立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聚焦培养合格的海外中文教师。孔子学院、独立设置的孔子课堂,部分汉语考试考点,外国相关教育机构、高校中文师范专业/中文院系、国外有关中文教学行业组织、中国驻外使(领)馆等(以下简称推荐机构)可推荐优秀学生和在职中文教师申请到我校学习和进修国际中文教育及相关专业。
现将2025年春季深圳大学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项目非学历生招生办法发布如下:
一、资助对象
1.身心健康,品学兼优;
2.非中国籍人士;对华友好,无违法犯罪记录,遵守中国政府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有志于从事中文教育、教学及相关工作;
4.年龄为16-35周岁(以2024年9月1日计),在职中文教师放宽至45周岁。
二、奖学金类别及申请条件
一学期线下研修生
三、申请流程及时间
1.申请流程
1)申请者可登录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网站(http://www.chinese.cn)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板块,查询推荐机构与接收院校,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关注申请进程、审核意见与奖学金评审结果;
2)登录我校在线申请网站(http://status.szu.edu.cn/szulxs/stuzs/stuLogin.action?fpage_id=216)进行申请(选择【语言生】,备注处请注明“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申请者”);
3)院校审核;
4)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授予奖学金;
5)接收院校发放录取通知书;
6)按接收院校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入学报到。
2.申请截止日期(以北京时间为准)
2025年3月入学:学生申请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
中心委托专家组集中评审:根据HSK、HSKK考分和级别等因素择优资助,于入学前约2个月完成奖学金评审工作,公布评审结果。
四、申请材料
1.护照照片页扫描件;
2.HSK、HSKK成绩报告(有效期两年)扫描件;
3.推荐机构负责人的推荐信;
4.未满18周岁的申请者,须提交在华法定监护人署名的委托证明文件;
5.在职中文教师须附上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
6.无犯罪记录证明;
7.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
五、在职中文教师和汉语桥获奖者
1.在职中文教师
在职中文教师申请各类奖学金,可提供就职机构出具的在职证明和推荐信,免提交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
2.汉语桥获奖者
在各类汉语桥比赛中获得“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证书”者,登录国际中文教师奖学金网站,凭奖学金证书向深圳大学提交申请材料。如有问题,请咨询chinesebridge@chinese.cn。
六、其他
1.未按时报到、入学体检不合格、中途退学、休学者,取消奖学金资格。
2.申请者只能申请一种由中国政府机构提供的奖学金,重复申请视为无效,一经查实将取消奖学金资格。
七、联系方式
1.深圳大学国际交流学院 国际中文教育中心陈老师
电话/传真:+86-755-86937695
电子信箱:ciec@szu.edu.cn
网站:http://lxs.szu.edu.cn/
2.中心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scholarships@chinese.cn
电话:+86-10-58595743
+86-10-58595999(亚洲、非洲)
+86-10-58595973(美洲、大洋洲)
+86-10-58595727(欧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