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学金简介
为吸引和鼓励更多优秀的外国学生来广东学习,大力推动广东省高等教育留学生工作健康快速发展,提升广东省高等教育的国家影响力和国际化水平,广东省政府于2013年开始设立“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项目。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拥有外国国籍,持有有效外国护照,身体健康,对华友好。
2.申请来粤接受本科阶段学历教育的,须获得本人所在国高级中学(含)以上毕业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
申请来粤接受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教育的,须具有学士学位或相当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申请来粤接受博士研究生阶段教育的,申请人须具有硕士学位或相当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申请人学业成绩优异,来粤学习目的明确,并根据拟就读大学的专业设置,并结合自身兴趣和专业特长,制订了清晰的学习计划。
4.申请人必须已被我校录取。
5.申请人必须是没有享受中国政府各类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及其他任何中国各级政府资助形式。
三、奖学金名额与金额
本科生:10000元/人;
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
博士研究生:30000元/人。
学生类别 |
名额 |
金额 |
本科生 |
5 |
10,000元 |
硕士生 |
3 |
20,000元 |
博士生 |
5 |
30,000元 |
四、申请时间及方式
申请时间:2023年9月9日、9月11日-9月12日
申请方式:由国际学生本人向国际交流学院 320 办公室直接申请。
五、申请材料
1.《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年度申请表(二)》,由申请人本人签字。
2. 最终学历证书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应届生为预计毕业证明原件。中、英文以外文本还需提供公证过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3. 最终学历教育阶段全部课程的成绩单原件或经过公证的复印件。中、英文以外文本还需提供公证过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
4. HSK4级或以上考试证书复印件(仅限中文授课专业申请者。提交复印件的学生注册时原件需接受检查,一旦发现证件伪造将取消录取资格)。
5. 护照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普通护照)。
6. 电子证件照(同护照照片尺寸,JPG格式)。
7. 800字中文或英文个人陈述。内容应包括个人学习、工作经历(如有)、学术研究成果、以前学习阶段的研究计划等。
8.两封推荐信,须为中文或英文的原件。本科专业申请者须提供所毕业高级中学的校长和1名教师的推荐信,高级中学以上学历申请者应提供原毕业学校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硕士研究生专业申请者,应当提供学士阶段教育期间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博士研究生专业申请者,应当提供硕士阶段教育期间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
★填写好《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年度申请表(二)》后,需将其扫描制成电子版。
★必要时,我校会要求申请人提交补充材料。
★如有可以证明自己综合能力的文件,如获奖证书、奖状、国外大学本科以上录取通知书等,可在申请时一并提交。
★不论录取与否,以上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六、奖学金评选和结果公布
申请者9月份报到入学后,我校将组织专家综合考虑申请者的学业成绩、学术能力、科研成果和导师意见并确定录取名单。于2023年9月向广东省教育厅提交奖学金候选人名单,由广东省教育厅对名单进行最终审核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2023年10月下旬公布获奖名单。
七、奖学金的发放
获奖名单公布后,将在2023年底由学校一次性发至获得者的个人中国银行账户。
八、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海大道3688号深圳大学综合楼320
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755-86678400
邮箱:ciestudents@szu.edu.cn
若英文译本与中文有异,以中文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