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全市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窗口新地址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755-84466898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路线: 乘坐E28路;34路;38路;60路;71路;107路;123路;234路;235路;236路;M262路;398路;K578路;371路;M390路;373路;市民中心,市民中心西或市民中心东下车即可
地铁路线: 4号线(龙华线);2号线(蛇口线)市民中心下车
注:原在深圳市无犯罪记录办事处办理的办理出国(境)业务,现到市民中心综合行政服务大厅办理。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81号龙华行政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755-85135028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调休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路线: M202、M302、M391路龙华新区办事大厅站
地铁路线: 地铁4号线清湖站"
办理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街道中山路10号大鹏新区行政服务大厅一楼
咨询电话:0755-28333100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调休除外)
交通指引:乘坐818路、833路、E11路、H92到大鹏车站下,沿着岁宝百货一直走600米左右,再右转200米到
办理地点: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深南大道1006号)
咨询电话:0755-82978001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调休除外)
交通指引:(1)地铁,乘坐地铁2号线至“岗厦北站”,从地铁站B出口出站,步行约450米到达。
(2)公交,乘坐32路、49路、101路、113路、K113路、204路、223路等线路公交车至“岗厦北地铁站”下车或乘坐395路公交车至“电子学校”。
办理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755-84454973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调休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路线: 2路、N2路、深惠3A线、27路、29路、高峰专线32、高峰专线73、83路、高峰专线97、104路、111路、214路、229路、242路、312路、M348路、363路、372路、M373路、M445路、M511路
办理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辅路3001号深圳湾体育中心东南侧独栋楼房
咨询电话:0755-86975087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调休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站:南山行政服务中心、深圳湾体育中心
办理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金牛西路12号启兴大厦行政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755-84443025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调休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路线:M497、E20、E22、M295到燕子岭站下车
办理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碧眼路2号行政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755-88212021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调休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路线: E28、M383、M462路公交车滨河苑站
办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宝安大道与罗田路交汇处行政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755-85908590(24小时)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调休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路线: M358、338、M228路公交车金成名苑站
地铁路线: 地铁1号线宝体站 ;
办理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1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755-89239347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调休除外)
交通指引:地铁线路:地铁3号线龙城广场站D出口;
公交线路:E23、868、E25、E7、E6、M361、839、862、811路公交世贸百货站。
办理地点: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128号盐田行政服务大厅
咨询电话:0755-25221303
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及调休除外)
交通指引:公交站:盐田区政府;公交站:盐田区政府
年满14周岁,具有本地户籍或在本地连续居住期满6个月以上的公民及境外人员,有合法申请事由的,持身份证、居住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可申请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在深圳暂住港澳台人员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1、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申请表 原件
2、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原件
3、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原件
4、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原件
在深圳暂住外国人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
1、无犯罪记录证明书申请表 原件
2、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原件
3、护照 原件
深圳暂住外国人需委托他人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书时,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委托直系亲属申请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书;
2、委托非直系亲属的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公证部门的委托公证书。
3、代办人的证件。真实合法,交验原件,与委托书或委托公证书上代办人的证件一致,如身份证、护照。
现场办理,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窗口领号并填写申请表。
2、窗口受理人员审核是否符合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书条件,符合条件的,资料齐全,受理,资料不足,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提供补充材料;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
3、发放回执。
4、审核资料并查询是否有犯罪记录。
5、没有犯罪记录,制作并发放证明,有犯罪记录则告知申请人不予出具证明。